距離加拿大政府審批中海油收購加拿大油企尼克森案最后時間11月11日(加拿大時間)還有21天。加拿大政府初步否決了馬來西亞石油公司(大馬石油)收購加拿大進步能源公司(Progress Energy Resources Corp)申請。
外媒稱,這是本屆加拿大政府自2006年上臺以來,以未能通過《加拿大投資法》為外國投資者設立的“凈利益”測試為由,阻止的第三起外國公司收購案,也是第一起能源領域收購案。
這起被否的收購案使得中海油收購尼克森的前景蒙上陰影。分析不難發現,馬來西亞石油公司收購進步能源公司的要約承諾與中海油承諾基本相同,而馬來西亞石油收購溢價則明顯高于中海油報價。

加拿大聯邦政府認為馬來西亞國家石油公司的55億美元收購加拿大進步能源公司不符合加拿大“凈利益”,因此決定阻止這起收購案。加拿大工業部部長克里斯琴・帕拉迪10月19日發布聲明。他表示,他已書面通知馬來西亞石油公司,表明他對這一投資案可能對加拿大帶來的“凈利益”“感到不滿意”。
在這份聲明中,克里斯琴・帕拉迪表示,由于保密法的規定,暫時還不能就此事做過多評論。不過在聲明最后,克里斯琴仍然強調加拿大是一個對外資開放的國家。
據當天外媒報道,中海油代表在獲悉有關消息后大感詫異,表示他們此前未察覺加國政府對Petronas的收購方案有所保留。
若此次中海油收購尼克森成功,將為中海油提出的“二次跨越”打下堅實基礎,中海油董事長王宜林也將成為首位成功操作千億級別收購案的中國企業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