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報道中海油員工人均薪酬38.67萬元一事,中海油總公司方面5月11日稱,員工人均收入的確高于石油石化行業平均收入水平。均薪38.67萬元,是除了員工拿到手的工資之外,還包括教育培訓費、工會經費、各項社會保險等費用在內的全額人工成本。
以往,面對類似事件,當事者總是“澄清”、“辟謠”,結果是越辯解,群眾意見越大。這次,中海油爽快地承認了媒體報道的高薪,顯示出了很強的危機公關能力。但是,無論均薪38.67萬元是否“還包括教育培訓費、工會經費、各項社會保險等費用在內的全額人工成本”,沒有人會認為均薪38.67萬元合理。
在市場經濟社會中,工資出現高低甚至出現相差很大的情況,都很正常。不過,市場經濟下的高薪出現,一般不外乎3個基本條件:按勞分配、按貢獻大小分配、按風險大小分配。中海油員工的高薪,似乎與此不是很吻合。
中海油這種高薪屬于“壟斷福利”,對于社會至少有3大害處:一是轉嫁福利成本,以虧損為由行漲價之實來增加群眾負擔,引發社會信任危機。水、電、氣、油等行業連年“漲”聲不斷,理由是成本增加,不漲不行,事實是員工福利好得誘人。二是加劇社會不公平。壟斷行業利用公共資源為職工謀方便,最終卻將成本轉嫁到普通民眾,破壞了社會公平法則。三是加劇國有資產的流失。壟斷性行業尤其是公共事業性行業,是代表公眾管理、運作國有資產。享有不應該的“福利”,就是私占國家和公眾的利益。
壟斷企業高薪尤其高管的高薪,既不能推動企業自身改革,還會消融大眾勤奮工作和誠實競爭的拼搏意識。拿這種高薪,完全取決于能否進入這個高度封閉的既得利益小圈子。只要進入壟斷體系,收入就與其貢獻不再有對應關系,成為其中一分子,就意味著擁有了一張身份證明,可以憑此獲得高收入、高福利等一系列“紅利”。
雖然群眾對“壟斷福利”恨之入骨,“壟斷福利”的弊端也是眾所周知。但是,近幾年,“壟斷福利”不僅沒有減少和消失,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趨勢。你跟他說國企,他跟你說市場;你跟他說市場,他跟你說壟斷。兩頭都得利,凡事不吃虧,這就是中海油之類壟斷企業的生存狀態。要改變壟斷企業大發“壟斷福利”的現狀,根本之道就是建立價格倒逼機制,讓公眾在壟斷企業供給產品的定價上,擁有發言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