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蘇丹將石油產量的30%分給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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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19 來源:國際石油網 關注度:0]
摘要:
據《蘇丹視點報》7月17日報道,南蘇丹代理石油部長登格.加朗(Deng Garang)宣布,南蘇丹將把石油產量的20%~30%分給蘇丹,同時要降低在喀土穆的石油煉化價格,《2005全面和平協議》中的石油收入分配方法將不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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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蘇丹視點報》7月17日報道,南蘇丹代理石油部長登格.加朗(Deng Garang)宣布,南蘇丹將把石油產量的20%~30%分給蘇丹,同時要降低在喀土穆的石油煉化價格,《2005全面和平協議》中的石油收入分配方法將不再執行。
登格還表示,與蘇丹在石油方面的合作十分必要,除非蘇丹拒絕,南蘇丹不會停止使用蘇丹的石油運輸管道。同時,他期待即將在亞的斯亞貝巴召開的兩國磋商會議取得圓滿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