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本買賣?
短短6個月的時間里,中國以每月一單的速度在國際能源市場“摧城拔寨”,覆蓋南美、中亞和非洲三大新興油氣產區。有國外媒體稱這是中國在“能源抄底”,更有甚者還貼上“趁火打劫”的標簽。同時,不少國內人士不但為中國布局國際能源市場暗自叫好,也對“貸款換石油”的風險和經濟成本表示擔憂。
以中俄“貸款換石油”為例,有人質疑這是賠本的買賣,有人懷疑俄羅斯的履約能力。然而,我們依然能從相關人士的只言片語中,窺探到中俄“貸款換石油”的真實面目。
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透露,在貸款利率上,中方提出了三個方案供俄羅斯選擇,一是固定利息,二是變動的LIBOR(倫敦銀行同業拆借利率)加固定的點數,三是浮動的LIBOR加浮動的點數,俄羅斯希望是第三種。石油價格則是隨行就市,張國寶表示油價計算公式,是根據世界公認的幾個原油交易市場價進行加權計算而得。所以,俄方還貸的利率并不是外界猜想的6%固定利率,而是遵循通用的商業貸款規則,中方買油的價格也是遵循國際原油市場的基本規則。
王震表示,當然,是不是賠本的買賣,還需將貸款上的讓渡價值和當年的國際石油價格與預期石油價格的價差相比較后而定,但至少從協議原則上來講,是互利共贏的。
對俄羅斯履約能力的質疑也由來已久,不過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研究員徐小杰向本報記者透露,到目前為止俄羅斯的履約情況很好,按協議供應給中國的石油一桶也不少。
中國國際問題研究基金會能源外交研究中心主任王海運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稱,俄羅斯遠東地區的資源量已經過中俄雙方的反復論證。2005年中國與俄羅斯簽訂過一份價值60億美元的長期石油貿易合同,盡管雙方在油價方面有過分歧,但執行情況總體不錯,每年有1400萬~1500萬噸石油通過鐵路運入中國。2009年簽訂的“貸款換石油”協議中的長期石油貿易協議可以看成是2005年協議的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