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璋和劉永革:“喝涼酒、收臟錢,早晚是病”
兩個成長經歷相似,落馬原因也相同的石油高管王文璋和劉永革,一個被判刑八年,一個被判十四年。有意思的是,二人出事前彼此還是很熟悉的朋友,他們犯罪后的畏懼心理甚至都極為相似。
2008年春節過后的一天晚上,大慶油田公司某住宅樓旁的一個橋洞子底下,出現一個鬼鬼祟祟的身影,他東張西望了一會兒,拿出一把鐵鍬在地上挖個坑,把一個塑料袋包裹放到里面,填平后又遠近反復看了幾遍,才放心地轉身離開。
這個人是大慶油田公司的王文璋,幾天來當他得知檢察機關正在調查一件與其所在單位有關的案件后,吃不下睡不著,驚慌失措之際,這才出現了前面深夜挖坑埋贓款的一幕。
46歲的王文璋是中石油大慶油田地下資源開發公司分管生產經營的副經理,同時還兼任下屬企業興茂公司的總經理。王文璋從一名優秀的大學畢業生,靠勤學苦練成為單位的生產技術骨干,并走上處級領導崗位。和他一起工作過的領導和同事提起他來,無不伸出大拇指夸獎他的敬業精神和才能。
王文璋走上處級領導崗位以后,究竟受賄了多少筆錢財他早已記不清了,他為此也常陷入一種內心的煎熬之中:一方面,為自己聚斂錢財的欲望得到了滿足而興奮;另一方面,又擔心東窗事發,唯恐事情敗露。用他自己的話說,“平常一聽到警車響就會心驚肉跳。”
所以,當檢察官找王文璋了解有關情況時,沒用幾句話,王文璋的精神防線就徹底崩潰了,隨即交代了自己的全部問題。
王文璋在反思自己的思想變化時,曾對辦案檢察官說:“我曾經猶豫過,知道別人遞過來的錢燙手,但我不收,會被別人說我難辦事,有的朋友也對我說,不拿也洗不清自己。我想只要我替人辦事了,拿了也沒事”。正是這種想法使他把最初的猶豫變成理所應當,變成心安理得,變成來者不拒。
經司法機關查明:2004年底至2008年春節前,王文璋以接受慰問費、感謝費、過節費等名義,先后16次收受與地下資源開發公司有業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所送的錢款共計90萬元人民幣、1萬美元。2008年4月22日,王文璋因涉嫌受賄被大慶市檢察院刑事拘留,同年4月30日被逮捕。
2008年10月15日,大慶市中級法院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王文璋有期徒刑八年,并沒收受賄所得90萬元人民幣、1萬美元。
“王文璋之所以能夠如此明目張膽地瘋狂斂財,除了上級部門監管乏力外,和班子內部缺乏監督制約也有很大關系。王文璋擔任地下資源開發公司副經理之后,又兼任下屬的興茂公司經理,其他班子成員與王文璋相比差了兩個職級。職級上的懸殊,使他們對王文璋一味順從,由此養成王文璋有章不循、不按程序辦事的習慣,對企業重大事項的決策經常是獨斷專行、一手遮天,決策過程他人無法插手。這是導致王文璋違法犯罪的一個重要因素。”辦案人員告訴記者。
就在王文璋案發不久,大慶石化公司又一名石油高管——38歲的劉永革,因涉嫌受賄被大慶市龍鳳區檢察院刑事拘留了,后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大慶市龍鳳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劉永革落馬前是大慶石化公司儲運中心市場部原主任。他1994年大學畢業后即在大慶石化公司參加工作,在不到六年的時間里,他先后入了黨、提了干,還曾獲得過大慶石化公司十大杰出青年、十大優秀共產黨員和大慶市青年崗位能手等榮譽稱號。2002年10月被提拔為大慶石化公司儲運中心市場部主任。他在擔任大慶石化公司儲運中心市場部主任期間,利用負責污油、芳烴抽余油銷售價格調整、組織產品銷售以及調運協調工作之便,先后多次收受有關業務客戶款物折合人民幣116萬余元,另有人民幣54萬余元和1000美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案發后,劉永革的受賄所得以及來源不明的巨額財產均被依法收繳和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