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至9日,今年聯合國的第四次氣候談判將在天津進行。天津談判以及本年度其他3次國際氣候談判,主要目的都是為11月聯合國墨西哥坎昆氣候變化大會準備談判文本。但是,8月初在波恩進行的今年第三次氣候變化談判在一片爭議中落幕,因此,天津談判成為今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之前最后的溝通機會。
發達國家減排形勢仍不明朗
氣候變暖是全球共同面臨的挑戰。在全球逐步資源共享、環境共享的情況下,各國之間的減排博弈已經不是簡單的零和博弈,而是呈現出一種競合狀態。也就是說,各國之間既存在競爭,也要有合作,博弈中各國的收益或損失的總和并不等于零。無論是哪個國家采取行動,只要有效減少碳排放,全球氣候變暖都能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在這種情況下,僅靠自愿減排就顯得動力不足,必須要有強制性的約束來限制碳排放。
鑒于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發展階段的不同以及技術實力、資金水平方面的差距,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來限定排放是科學的,也已經在全球范圍內達成共識。但是,由于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間缺乏充分信任,已使得國際氣候談判處于僵局。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僅達成了不具法律約束力的文件。按照《京都議定書》的規定,從2008年到2012年期間,主要工業發達國家要將二氧化碳等6種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礎上平均減少5.2%。目前,第一承諾期時間已經過半,但發達國家卻沒有傳出任何關于氣候框架談判的利好消息。
在去年的八國集團峰會上,八國領導人共同發表了一份減排聲明,同意到2050年將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50%。這份所謂的“雙五十”聲明被稱為是一次“沒有細節的合作”,只是向全球發出了一個提倡減排的信號。其次,發達國家的這種模糊措辭也有轉嫁和逃避自身責任的嫌疑,掩蓋了某些發達國家自身的不合作態度,卻將發展中國家拉入減排框架,偏離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中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
此外,在技術轉讓和資金支持方面,盡管《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所確定的是發達國家應以減讓、優惠條件或無償向發展中國家轉讓先進的應對氣候變化技術,以幫助發展中國家參與應對氣候變化的努力,但是,長期以來發達國家并沒有實質性的行動。
發展中國家挑戰與機遇并存
目前,全球碳排放市場的金融化日益明顯,世界各主要國家都在加緊推出碳金融產品,爭奪未來碳交易的定價權。
在《京都議定書》的框架下,發展中國家主要通過CDM機制參與國際碳排放交易。由于發展中國家處于整個碳交易的最低端,發達國家利用掌握的市場和標準,能夠從發展中國家以低價收購排放權,然后包裝、開發成價格更高的碳金融產品在國際市場上進行交易。發展中國家在金融創新方面的能力顯著弱于發達國家,在碳排放定價的爭奪中,發展中國家已經處于劣勢,前景不容樂觀。
然而,發展中國家面臨的挑戰遠遠不止這些。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郭海濤副教授認為,如果發達國家推出碳稅,將對發展中國家的出口產生抑制作用。因為發展中國家產業結構層次低,但單位產品價值碳排放量較高。如果征收碳稅,勢必會推高產品價格,降低發展中國家產品的比較優勢。同時,很多發展中國家目前正面臨著碳減排與工業化沖突的艱難選擇。
當然,碳排放義務也為發展中國家加快產業結構高級化提供了外來驅動力,促使發展中國家加快采取措施打破當前的產業結構升級障礙。同時,由于發展中國家在國家產業分工中處于底層,減排潛力大,邊際成本相對較低,能吸引眾多具有減排任務的發達國家前來購買排放權,從而為發展中國家籌集資金進行碳減排提供了一條可行途徑。
碳市場增長將對全球貨幣體系產生影響
根據世界銀行的統計,2009年全球碳交易金額超過1400億美元,較2005年增加了12倍。更有預測認為,到2020年,全球碳交易規模會接近3萬億美元,遠遠超過石油市場。
碳排放權成為世界最大宗商品勢不可當,而碳交易標的的標價貨幣綁定權以及由此衍生出來的貨幣職能將對全球貨幣體系產生深遠影響。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曾表示,今后各國國際收支平衡、貿易摩擦、匯率問題都會與碳市場高度聯系起來。
目前,歐元是碳現貨和碳衍生品場內交易的主要計價結算貨幣,而由于一直以來英國都是碳減排最堅定的執行國,盡管英國排放交易體系已并入歐盟排放貿易體系,但倫敦作為全球碳交易中心的地位已經確立,英鎊作為碳交易計價結算貨幣的空間能夠繼續保持。此外,由于日本、澳大利亞在碳減排方面的領先地位,日元、澳元也將在未來全球碳交易計價結算貨幣中占有一定比例。
相比而言,美元在碳交易市場的需求稍顯遜色。碳交易市場的蓬勃發展很有可能會對打破單邊美元霸權、促使國際貨幣格局多元化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