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呼建立國際性約束規范
宋家慧認為,必須要從國家層面出發,站在政府有效應對公共突發事件的高度,重視海上溢油污染事件的預防和處置。他呼吁國際組織和相關機構建立健全約束性規范,促進業界專業應急技術和危機管理的合作,攜手應對水上突發事件的挑戰。
一是呼吁聯合國相關組織和機構,盡快敦促各國簽署國際公約,約束個別發達國家或財團,不得對深水石油資源無序開發和原油無安全保障運輸,制止一味追求局部利益,攫取黑色石油,而讓全人類承受災難后果的不公平、不道德、不可持續的做法。不吃子孫飯,不斷子孫路。
二是呼吁國際海事組織,盡快修改公約,對大型油輪的建造尺度、建造規模進行硬性規范和科學要求,從保護海洋環境出發,進行適當控制。用立法推動海洋環境保護的制度化、規范化和常態化。
三是呼吁中外業界一起向IMO遞交提案,在公約中增加約束條款,對油輪原油艙和貨油艙加溫系統配備國際通用應急連接裝置及相關附件作出硬性規定,便于船舶發生海難沉沒后,對難船存油進行水下加溫抽油,最大限度地減少難船對海洋造成的溢油污染。
四是呼吁聯合國相關組織和機構出臺硬性規定,要求石油輸出國和輸入國,應當建立與其石油吞吐量相適應的溢油應急處置能力,促進石油儲運與應急搶險能力建設保持平衡發展。
五是呼吁加強國際社會在溢油處置技術的交流互動,建立行之有效的溝通合作機制,開放專業技術和裝備輸出渠道,強化業界之間的合作互動,協同應對重特大溢油事件。
六是呼吁中國潛水打撈行業協會、中國航海學會救撈專業委員會、中國海商法協會救撈法律專業委員會切實發揮作用,共同加大專業技術研發和法律法規建設,倡導徹底清除海底沉船的負責任態度,堅決不給子孫后代留遺憾、留禍患、留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