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黎海洋邊界劃分問題
黎議會8月17日通過的法律,截至目前還沒對外公布,據報道該法規范了黎沿海石油天然氣評估、勘探和開采程序。黎政府還將繼續討論應該由那個部門來管理未來將建立的主權財富基金和如何具體規范油氣產業這兩個問題。
目前,黎石油天然氣鉆探存在與鄰國海洋邊界的劃界問題。黎圣約瑟夫大學法學院迪阿布教授談到,議會通過的規范海上油氣鉆探的法律,一般被認為是保護黎海洋自然資源不被鄰國開采,但這其實不準確。因為資源保護的實質是海洋邊界劃界問題,這取決于國際法而不是國內立法。迪阿布教授還稱,海上石油天然氣資源開發涉及兩個法律領域,一個是海洋法,用于確定可開發區域,另一個是規范資源開采的石油法。海洋法的基本原則是,國家主權覆蓋領海,領海最大達12海里寬,只有領海主權國可以自由地在其領海,對海面及海床下各種資源進行開發。對海床下油氣開發而言,12海里的領海范圍似不夠。黎在1994年加入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公約允許各國有權規定除領海外,還可劃分出“毗連區”以及宣布“專屬經濟區”。
黎能源水利部最近向司法部征求海洋油氣法草案意見時,司法部某官員稱1996年黎已準備了一個法案,用于劃定上述這些區域,當時政府考慮的是石油天然氣之外的其他資源,法案草案建議明確黎專屬經濟區為55海里寬,因為黎巴嫩和塞浦路斯的間距約110-120海里。但該法案當時未在議會獲得通過,F在海洋邊界劃界是棘手問題。塞浦路斯在西邊,以色列在南邊,敘利亞在北邊。根據國際法,邊界劃分需鄰國同意,而黎以還處于敵對狀態。黎政府表示未來將把邊界劃分問題送交聯合國安理會。然而,邊界劃分明確并不一定能實際有效防止鄰國獲取黎資源。
黎學者認為,油氣資源發現有喜有憂。積極地看,如果能證實,可產出數十億桶石油當量,油氣資源將給予黎強有力地位和信譽,黎將成為全球能源重要的一分子,黎500多億美元的債務將償還,國家逐步富裕。此外,美國將會有動機保護黎巴嫩,而不像之前需討價還價。消極地看,鄰國將關注黎巴嫩邊界問題,可預料資源權利涉及的邊界劃分問題解決將產生糾葛。
三、黎國際合作開采的利益分成比例問題
現知的黎油氣儲量數據只是推測,基于三維模型得到,但模型無法提供準確的結果,實際情況會或多或少。要知道準確情況,必須建立鉆井平臺進行鉆探。黎政府一旦知道準確油氣儲量,可能會爭取例如70%的利益分成,而不會止步于40%的分成比例。因此,將來與國際石油天然氣公司的合同談判中,黎政府提出怎樣的分成比例確實是一個需要斟酌的問題。
黎專家談到,關于勘探、開采、設施及運營,需要建立大量的標準化合同,以規范開采、運輸、銷售、提煉等每個環節的工作,這涉及大量相關上下游行業的發展。黎將采用1994年5039號法令中關于資源開發“利益分享”的原則,該法律原則認為國家獲得60%利益,企業獲得40%。據報道,8月l7日通過的法律草案明確寫入了“利益分享”原則,黎政府將就具體比例在未來做出規定。